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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房地产销售人员上岗资格培训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4-03-27 17:11:45标签:

苏建函教〔2014〕32号

 关于开展全市房地产销售人员上岗资格培训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国土房产局,相关单位:

为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提升行业从业人员素质,规范房地产经营行为及房地产销售人员的市场准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建房[2011]68号)精神,现将全市房地产销售从业人员上岗培训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学时

房地产经纪概论、房地产销售实务、房地产销售人员管理、房地产经纪行业诚信与自律、相关法律法规等,共32学时。

二、培训对象

房地产经纪、销售代理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处营销人员。

三、培训报名

1.全年采取不定时报名,滚动式培训。各市可根据需要和培

训报名人数适时组织,统一申请开班。

2.报名方式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报名时将公司营业执照、备案证书、学员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交培训机构初审;培训前由培训机构将人员名单和材料报苏州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复核备案。

3.各市统一组织报名的由各市负责将报名表交苏州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复核备案。

四、培训机构

房地产销售人员上岗培训工作委托苏州市智信建设职业培训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地址:苏州市西环路868号创意文化产业园一楼,联系电话:67074199)。培训费用由培训机构报苏州市物价管理部门核定备案后,在开班通知中公示。

五、培训考试

房地产销售人员实行考培分开,考核工作统一由苏州市住建局组织。市区学员考试在市考核站实行电脑考核,时间由考核站通知;各县级市学员考试如由当地统一组织的,可由所在地住建局负责教育管理部门设点组织考试(闭卷笔试),苏州市住建局派出巡考,时间由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凡考试合格者,统一核发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苏州市房地产销售人员从业上岗证》,作为本市房地产销售人员从业上岗的必要证件。今明两年全市房地产销售人员持证上岗率分别达到50%和100%。

2.取得《苏州市房地产销售人员从业上岗证》的从业人员,参加每两年一次的继续教育(届时由苏州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组织实施),每年4至6月参加年度检查。

3.《苏州市房地产销售人员从业上岗证》使用有效期为4年。届满4年后,根据参加年度检查情况、继续教育培训情况及诚信记录确定是否换发新证,以换发证件作为对从业上岗资格的延续。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其从业上岗资格,注销上岗证并在网上公示。

附件:1.苏州市房地产销售人员培训学员报名表

2.苏州市房地产销售人员培训考试报名汇总表

二○一四年三月六日

编号

苏州市房地产销售人员培训学员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一寸彩照两张


(其中一张轻微粘贴)


"

身份证号 学 历        (附复印件)

工作单位

"单位

所属区域" "联系

电话" 办公电话

联系人 手机

联系地址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 现工作单位盖章

专 业 工 作 经 历

起止时间 工 作 单 位 专业工作岗位

报名地址:苏州市西环路868号(双桥868创意文化产业园一楼北) 报名电话:67074199,65725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