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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招标代理机构综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4-12-18 18:51:34标签: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招标代理机构诚信经营,全面提高招标代理机构综合素质,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以及住建部《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省住建厅《江苏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苏州市招标代理机构综合评价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苏州市招标代理机构综合评价管理办法》

二○一四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