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国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江苏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第一批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等法律法规以及我省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办对近期14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15年1月20日至2015年1月27日。
二、申报房地产开发资质企业对我办的审查意见有异议或需进一步补充说明的,在公示期内,将陈述材料报市(县)主管部门初审确认并加盖印章后,通过江苏省住房与房地产电子政务平台,将陈述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我办。逾期不予受理。若对审查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向我办咨询。
三、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和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电或来信的方式向我办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通过电话反映情况的,请留下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通过信件反映情况的,若以单位名义请加盖公章,若以个人名义请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四、联系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A座8楼,邮编:210000;联系电话:025-518568209,518648217。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2015年江苏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第一批审查意见汇总表(见页面底)
郑重声明
近期,有不法单位或个人,以协助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资格为由,并以“包通过”、“与住建部或住建厅某某部门有直接关系”、“提前告知审查信息”等幌子进行诱骗,非法收取中介费;或者以某某办公室、某某组委会名义,不正当收取“重质量、守信誉诚信施工单位”宣传评审费;或者通过信息技术非法模拟我中心对外公布的办公电话,冒充我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能提供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办理等方面的服务。
为此,我中心郑重声明:
我中心作为窗口服务单位和行政许可部门,始终秉持“依法公正、廉洁高效、优质便民”的宗旨,竭诚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服务。在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的申报、受理、审查、公示、陈述、公告等各环节,规范服务、廉洁自律,并承诺:一是对行政许可事项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二是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任何活动;三是严格按法定标准和程序办理。欢迎大家监督。
如发现有上述非法行为或有违我中心承诺时,可向我中心各相关业务窗口咨询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特别是如果涉及我厅职工,请及时举报或报案。请大家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同时,我们将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利用网络识别、实地核查和信用管理“黑黄名单”制度等手段,加大人员和项目信息核查力度,进一步依法联合严惩企业和个人在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申报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加快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监督(举报)电话:
省住房城乡建设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工作小组副组长、厅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徐家斌 025-518684201
23 | 江苏雅世置业有限公司 | 核准暂定贰级 | 同 意 | 符合 |
24 | 常州富邦置业有限公司 | 暂定贰级延期一年 | 同 意 | 符合 |
25 | 江苏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 | 暂定贰级延期一年(变更:法定代表人) | 同 意 | 符合 |
26 | 扬州界龙名都置业有限公司 | 暂定贰级延期一年 | 同 意 | 符合 |
27 | 江苏乾北置业有限公司 | 暂定贰级延期一年 | 同 意 | 符合 |
28 | 盱眙海通置业有限公司 | 暂定贰级延期一年 | 同 意 | 符合 |
29 | 徐州润华置业有限公司 | 暂定贰级延期一年 | 同 意 | 符合 |
30 | 江苏恒元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暂定贰级延期一年(变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 同 意 | 符合 |
31 | 泰州市鑫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暂定贰级延期一年(变更:营业执照注册号) | 同 意 | 符合 |
32 | 泗阳县亚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核准暂定贰级 | 同 意 | 符合 |
33 | 宿迁市鑫宇置业有限公司 | 暂定贰级延期一年 | 同 意 | 符合 |
34 | 东福名城(常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暂定贰级延期一年(变更:企业经济类型、法定代表人) | 同 意 | 符合 |
35 | 连云港市嘉鸿置业有限公司 | 核准暂定贰级(变更:注册地址) | 同 意 | 符合 |
36 | 徐州国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暂定贰级延期一年 | 同 意 | 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