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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昆山市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来源:发布时间:2014-06-18 17:02:54标签:
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怎样办理?必须提供那些资证?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需提交资料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由开发企业在项目完成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后申请预售许可时填写,一式三份)
(二)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其中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必须经年检合格,验原件后收复印件)
(三)相关报建批准文书
1、《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其附图(如土地有抵押,还应出具抵押权人同意开发企业就该项目向我局申报预售的书面证明,验原件后收复印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验原件后收复印件)和相关图纸:
① 规划总平图(验原件后收8K复印件)
② 规划局审批图(验原件后收8K不同功能层及剖面图复印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验原件后收复印件)及建设局(建委)审批图(验原件后收8K标准层平面图复印件)
(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1、工程施工合同(验原件后收复印件)
2、施工进度说明(附注明座落及拍摄日期的施工现场照片及施工进度表,须经开发企业、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三方盖章确认,收原件)
(五)商品房预售方案(收原件):
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附派出所出具的门牌证明,验原件后收复印件)、面积(附房产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验原件后收复印件)、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附上预售商品房价目表及分层平面图。
(六)其它需要的材料:
1、预售款专存协议(开发企业在本市银行专门开立的代收商品房预售款的结算帐户,并与开户银行签定的商品房预售款监督协议,收原件)及预售款专存证明(由上述银行出具,收原件)
2、经办人委托书(收原件)及身份证明(验原件后收复印件)
3、地下平战结合人防工程需出售的须提供市人防办出具的可出售转让证明等。
备注:纸张大小一律采用8开或16开,可缩印。
商品房预售许可流程
一、受理:材料齐全的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的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充的材料,因其他原因不能受理的,应当面告知;
二、审核;
三、审批;
四、作出《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或《不予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
五、向申请人送达决定书;
六、根据《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打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送达申请人。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承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发经营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一)开发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 
(二)建设项目的投资立项、规划、用地和施工等批准文件或证件; 
(三)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已达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的证明材料; 
(五)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交付使用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 
(六)需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提交允许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接到开发经营企业申请后,应当详细查验各项证件和资料,并到现场进行查勘。经审查合格的,应在接到申请后的10日内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需向境外预售的,应当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注明外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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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服务指南 
一、办理事项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家主席令第二十九号, 1994 年 7 月 5 日 通过, 1995 年 1 月 1 日 起 施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国家建设部令第 40 号, 1994 年 11 月 15 日 通过。 
三、办理程序 
1 、申请受理; 
2 、市房管局业务科初审; 
3 、市房管局审批; 
4 、填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5 、资料归档。 
四、申报材料 
1 、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 
2 、开发企业的资质等级证书; 
3 、土地使用权证;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 、施工许可证; 
6 、工程施工合同; 
7 、商品房预售方案; 
8 、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 50% 以上,并已经确定 
施工进度和竣工日期的证明。
1、        资质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2、        营业执照及机构代码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        法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4、        授权委托书(加盖本单位公章) 5、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6、        计委立项批复(验原件交复印件) 7、        批准定点通知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8、        规划定点图原件  9、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10、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11、        工程施工许可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12、        工程施工合同(验原件交复印件) 13、        土地使用权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14、        预售方案(含交付使用日期、预售面积、房屋位置等) 15、        白蚂蚁防治协议(验原件交复印件) 16、        测绘报告原件 17、        地名办命名批复原件  18、        工程投资进度说明(说明投资资金已达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施工进度情况,竣工交付日期等) 19、        交付电子档户型图 20、        红线图  21、        填写网上登记备案管理系统网络使用服务协议(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2、        填写备案管理系统入网申请书 23、        填写备案管理系统网络操作员登记表 24、        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5、        竣工报告(房屋竣工后递交) 以上资料除特殊要求外,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