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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华厦开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其他公司申请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查公示
来源:发布时间:2015-03-21 22:01:44标签:
根据《关于转发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申报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苏建园【2010】22号)文件规定,经对盐城市昌和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申报的园林绿化资质材料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盐城建设信息网(www.yccin.gov.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03月12日至03月19日。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纪检组、监察室或行政许可服务处反映情况。
申请资质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加盖公章的陈述材料及相关证明原件报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服务处,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凡是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处
5 | 滨海县华厦开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核准暂定叁级(首次) | 符合 |
6 | 盐城市五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核准暂定叁级(变更:营业执照注册号) | 1、提供许剑萍职称证书; 2、吴德明 、葛良安超60周岁需调整; 3、提供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证明。 |
7 | 大丰市宜家置业有限公司 | 核准暂定叁级 | 1、王军旭 、郭云均 职称证书不认可; 2、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证明(质监部门)出具。 |
8 | 大丰市港城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核准暂定叁级 | 杨建生(工程负责人 )需提供专业证明材料。 |
9 | 大丰市教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暂定叁级延期一年 | 韩雪涛(财务负责人)需中级以上职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