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行政审批公示

苏建审批公示(2014)开发第00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等法律法规以及我省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办对近期3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14年3月7日至2014年3月14日。

二、申报房地产开发资质企业对我办的审查意见有异议或需进一步补充说明的,在公示期内,将陈述材料报市(县)主管部门初审确认并加盖印章后,通过江苏省住房与房地产电子政务平台,将陈述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我办。逾期不予受理。若对审查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向我办咨询。

三、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和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电或来信的方式向我办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通过电话反映情况的,请留下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通过信件反映情况的,若以单位名义请加盖公章,若以个人名义请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四、联系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A座8楼,邮编:210000;联系电话:025-5186820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三月七日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苏建审批公示【2014】开发第008号)

序号企业名称申请事项审核意见备注
1江苏海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贰级延期一年符 合 
2江阴新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核准暂定贰级符 合 
3江阴中企誉德房地产有限公司暂定贰级延期一年符 合 
4江阴市安业置业有限公司核准暂定贰级符 合 
5常熟世茂新纪元置业有限公司核准暂定贰级符 合 
6常熟市华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核准暂定贰级符 合 
7常熟香江置业有限公司暂定贰级延期一年符 合 
8太仓生物医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叁级延期一年,变更实收资本。符 合 
9南通实力房地产有限公司暂定贰级延期一年符 合 
10南通晟凯置业有限公司核准暂定贰级符 合 
11连云港市腾际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叁级延期一年符 合 
12连云港平益华置业有限公司暂定贰级延期一年符 合 
13连云港锦绣香江置业有限公司暂定贰级延期一年符 合 
14淮安宏易达置业有限公司核准暂定叁级符 合 
15盐城市郭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核准暂定叁级符 合 
16扬州景诚酒店置业有限公司暂定贰级延期一年,变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符 合 
17太仓市万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叁级延期一年符 合 
18江苏润尔置业有限公司暂定贰级延期一年符 合 
19溧水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核准暂定贰级不符合1、陈定荣未上传个人资料;2、货币资金不足.
20徐州恒华置业有限公司核准暂定贰级不符合无项目。
21苏州长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核准暂定叁级不符合1、提供的验资报告无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注册会计师印章,不予认可;2、统计负责人孙卫时职称不达标;3、陆赛缺职称证,有职称证人数不足;4、无项目。
22苏州佳园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核准暂定叁级不符合工程负责人初级职称不达标,需有中级以上职称。
23苏州瑞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核准暂定叁级,变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不符合1、货币资金不足;2、无项目。
24苏州地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叁级延期一年不符合无项目。
25常熟市仕德伟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叁级延期一年符 合核准暂定三级。
26太仓市建工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核准暂定叁级,变更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不符合无项目。
27苏州工业园区公租房管理有限公司暂定贰级延期一年,变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注册地址。不符合未上传土地出让合同。
28中惠(连云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贰级延期一年不符合无项目。
29连云港合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贰级延期一年不符合无项目。
30江苏宏荣置业有限公司暂定贰级延期一年不符合1、工程负责人为一代身份证;2、经营负责人未上传职称证。
31连云港徽商置业有限公司核准暂定贰级不符合1、货币资金不足;2、企业法定代表人曹立新未上传身份证。
32江苏海上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叁级延期一年不符合1、缺资质证书;2、无项目。
33江苏连云港腾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贰级延期一年,变更法定代表人。不符合无项目。
34盐城市恒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贰级延期一年不符合1、陆彪职称证照片页非原件扫描;2、朱宗干缺职称证;3、丁兆斌超龄;4、无项目。
35扬中鑫友置业有限公司核准暂定贰级不符合樊佳傅、恽玲缺职称证。

 

郑重声明

近期,有企业或个人以协助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资格为由,并以“包通过”、“与住建部或住建厅某某部门有直接关系”、“提前告知审查信息”等幌子进行诱骗,非法收取中介费。为此,我中心郑重声明:

我中心作为窗口服务单位和行政许可部门,始终秉持“依法行政、文明服务、公开透明、高效廉洁”的宗旨,竭诚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服务。在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的申报、受理、审查、公示、陈述、公告等各环节,一是除在服务大厅公示的三项物价部门批准的成本性收费外,对行政许可事项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二是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任何活动;三是严格按法定标准和程序办理,廉洁自律、规范服务。欢迎大家监督。

如发现有违上述情况,可向我中心各相关业务窗口咨询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特别是如果涉及我厅职工,请及时向我厅举报。请大家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同时,我们将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利用网络识别、实地核查和信用管理“黑名单”制度等手段,加大人员和项目信息核查力度,进一步依法联合惩戒企业和个人在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申报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加快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