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行业新闻 »
新闻正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江苏金宏华新能源有限公司南苑东路CNG加气站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5-01-08 17:52:20标签:

江苏金宏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根据《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局会同苏州质监局、公安消防局和张家港市住建局等部门以及有关专家,于2013918日对你公司报审的张家港市南苑东路CNG加气站进行了初步设计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督促设计单位按照专家组意见补充、修改、完善设计,确保该工程的设计满足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附件:江苏金宏华新能源有限公司南苑东路CNG加气站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013918日上午,苏州市住建局主持召开了江苏金宏华新能源有限公司南苑东路CNG加气站初步设计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苏州质监局、公安消防局和张家港市住建局、江苏金宏华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单位的领导及代表,会议还邀请了市燃气行业专家组成专家审查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听取了设计单位南京市燃气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对《初步设计》内容的汇报,建设单位江苏金宏华新能源有限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补充说明。专家组对初步设计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和充分的讨论,形成专家审查意见如下:

1.该《初步设计》工艺成熟、设备选型能满足生产要求,设

计内容较完整。

2.该《初步设计》内容和深度基本达到国家市政公用工程初

步设计规定的要求。

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初步设计审查,并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1)补充完善设计应遵循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

(2)进一步优化总平面布置;

(3)补充完善储气井、紧急停车按钮、避雷等工艺设计内容;

(4)补充安全设施专章;

(5)进一步明确施工、验收要求。

请设计单位结合与会代表提出的其它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初步设计文本后,按程序上报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