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立企业申请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所需的材料目录
(一)资质申报表(一式三份)
(二)申报资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报告
2、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工商局专用复印纸)
3、企业章程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如成立后登记事项有变更的,需附章程修订案)
4、验资报告复印件(如验资时间已超过一年,需提供最近年度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复印件;验资报告及审计报告另送原件1套,校对无误后退还)
5、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
6、部门负责人任职文件
7、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复印件(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另送原件1套,校对无误后退还;由投资方委派的技术人员可由投资方出具委派书并提供被委派人员当地劳动合同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8、可从事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土地使用权人为企业主要股东需更名的,应另附土地出让人同意更名的补充协议;已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另附土地使用权证)
(三)资质申报表填写、申报资料装订及复印要求
1、资质申报表
资质申报表中详细地址一栏除填写注册地址外,有实际办公地址的请附加填写;电话一栏应填写用本企业名称登记的固定电话(有总机、分机的办公大楼除外);申报表中所有项目开发数据必须同提供的证明材料相一致。
2、申报资料的装订
封皮统一采用无光蓝色纸质,不得采用硬质、塑料及活页装订;材料装订应附相关目录,次序与上述申报资料要求次序相同;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复印件装订次序与资质申报表中专业技术人员填写次序相同。
3、申报资料复印件
申报资料要求的复印件不得缩小复印,印章与文字必须清晰、摆放齐整。